如果您想阅读英文版,请点击这里。

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透明度与问责制度,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SSM) 已落实《公司法 2016》的修订条文,重点加强对 受益所有人(Beneficial Ownership) 信息的申报与披露要求。

这项改革要求公司识别并记录实际拥有或控制公司的人士,即使这些人士并未列名为正式股东

1️⃣ 什么是受益拥有人(Beneficial Ownership)?

实益拥有人是指最终直接或间接拥有或控制公司的人士(自然人),包括但不限于:

这项概念的核心在于:
👉 识别公司背后真正的控制者,而不仅是名义上的注册股东。

2️⃣ 为什么要引入这项新规定?

实益拥有权制度的更新,是马来西亚履行国际承诺的一部分,旨在:

通过要求公司披露真正的实益拥有人,政府希望防止公司结构被滥用于逃税、欺诈、贪污等非法活动

3️⃣ 新的法定合规要求

根据修订后的《公司法 2016》及 SSM 发布的相关指南,公司现在必须:

📌 这项义务适用于所有在马来西亚注册的公司,无论公司规模或行业类别。

4️⃣ 董事与公司高管的责任

公司董事与高管在合规方面扮演关键角色,必须:

⚠️ 未能履行上述责任,可能构成违反《公司法》,并面临罚款或其他法律后果。

5️⃣ 实务合规建议

为了有效符合规定,公司应采取以下行动:

采取积极合规措施的公司,不仅能避免处罚,也能提升在监管机构、投资者及商业伙伴眼中的信誉。

🔖 所有董事与公司高管都应尽快熟悉这项规定,并检视公司现有的合规状况。
及时采取行动,有助于公司在不断演进的企业治理框架下,持续保持合规与公信力。

新的实益拥有人披露制度,标志着马来西亚企业透明度迈向重要的一步。
企业若能及早适应并落实相关要求,将在合规与长期发展方面占据优势。


🚀 加入我们的社群群组,抢先掌握独家商业趋势与第一手资讯!👇

加入中文群组

加入英文群组

想去了解更多关于开公司的事宜?怎样开公司?开公司要注意什么?欢迎你报名参加我们的线上分享会!

欲知更多详情, 请Whatsapp给我们吧!

WhatsApp: 018-7678055

Leave a Reply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 Required fields are mark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