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注销公司?Strike-Off 与 Voluntary Winding-Up 的区别(适用于 Sdn. Bhd.) 

若你计划注销一间马来西亚的 私人有限公司(Sdn. Bhd.),你需要了解两种合法的公司结业方式,根据 Companies Act 2016:✅ Strike-Off(公司除名) ✅ Voluntary Winding-Up(自愿清盘) 以下是简单的对比表:  项目 Strike-off Voluntary Winding-up 法律依据 Companies Act 2016 – s.550 Companies Act 2016 – s.439(1)(b)  决议需求  ✅ 董事会决议即可(✳ 建议获得股东书面同意)  ✅ 特别决议(75% 股东同意)  申请条件  – 无资产或负债- 停止运作- 所有申报已完成  – 公司具偿付能力- 必须提交偿付能力声明(Form 66)  提交流程  Form 550 → Gazette 公告 → 等待异议期  任命清盘人 → 公告 + 登报 → […]

专科医生注意:为什么你不应该用 Sdn Bhd 来收取医院的问诊收入

许多专科医生误以为,只要成立一家 Sdn Bhd 公司,就可以把来自私立医院的问诊费、手术费等收入,转入公司名下,从而享受较低的公司税率。 这个想法是错误的,而且风险极高。 IRBM 官方明确立场(2022 年 3 月 16 日) 2022 年 3 月 16 日,马来西亚内陆税收局(IRBM)发布了一份官方指南: 《私立医院专科医生收入的税务处理指南——应以个人还是公司名义课税》(Garis Panduan Layanan Cukai Ke Atas Pendapatan Pengamal Perubatan (Doktor Pakar) Di Hospital Swasta Sama Ada Ditaksir Di Bawah Individu Atau Syarikat) 这份指南明确指出一个核心原则: 🚀 加入我们的社群群组,抢先掌握独家商业趋势与第一手资讯!👇 加入中文群组 加入英文群组 想了解更多关于开公司的事宜?怎样开公司?开公司要注意什么?欢迎你报名参加我们的线上分享会! 欲知更多详情, 请Whatsapp给我们吧! WhatsApp: 018-7678055

几时可以扣税务代理费和法定申报费?小心YA 2024常见的扣税错误!

每次一到报税季,很多老板和财务人员都会问: “这些税务代理费、会计师收费、Form E那些费用,我们可以在今年的税务申报里扣吗?” 来,我们一起搞清楚。 ✅ 马来西亚税务的扣除原则是:费用“几时产生”,就“几时扣” 在大马,费用不是看跟哪一年有关,而是看几时真正“产生”(incurred)才可以扣税。 “产生”是什么意思?就是服务已经做完,公司有义务要付款。 所以,就算这笔费用是关于YA 2024的服务,但如果服务是2025年才做,那你不能在YA 2024扣。 💡 常见例子说明 费用类型 服务几时做 可以在哪一年扣税(YA) 备注说明 税务代理费(报YA 2024) 2025 YA 2025 在YA 2024加回去 CP204(税务估算提呈) 2025 YA 2025 只有服务完成后才可以扣税 Form E 和 EA(雇主表格申报) 2025 YA 2025 即使是2024年的薪资 每月薪资处理(Payroll) 每个月有服务(如2024年1月–12月) YA 2024 如果每月有开账单,就可以扣税 ❓常见问题解答(FAQ) Q1:为什么不能在YA 2024扣税务代理费?A:因为通常是2025年才帮你做报税、交Form E。服务还没做完,费用还没真正“产生”,所以不能扣。 Q2:我们2024年12月已经付了订金给税务代理,能扣吗?A:不行,除非他们在2024年已经完成服务。预付款不能扣,要等服务做完才可以。 Q3:发票是2024年的可以扣吗?A:也不一定。要看服务有没有在2024年做完,不是看invoice几时出。 Q4:每个月给的薪资处理费(payroll fee)可以扣吗?A:可以!如果1月到12月都有做服务,这些费用可以在YA 2024申报。 Q5:如果我们已经在2024的账目里记录了这些费用,怎样办?A:要记得在YA 2024的税务计算里加回来(add back),不然就等于多扣税了。 ✅ […]

大马税务罚款你要懂!——税务违规与处罚指南

在马来西亚,所有纳税人都必须遵守由内陆税收局(LHDN)根据《1967年所得税法令》所指定的税务规定。如果没有遵守规定,就有可能面对罚款、坐牢,甚至两者兼施。以下是一些你必须知道的税务违规事项和相应的惩罚: 1. 没有呈交报税表(Income Tax Return) 每年必须按时报税。如果没有呈交,可能会被罚: 2. 迟交税或没有还税 如果没有按时还税,LHDN会加罚: 3. 报错资料 / 税务不准确 如果你故意漏报收入,或提供错误资料: 4. 故意逃税 如果有意图逃税: 5. 协助他人逃税 协助别人逃税同样是犯法的: 6. 阻碍税务官或没有好好记录账目 7. 低估公司税估算 如果公司估计交税额比实际应缴少超过 30%,将会被罚: 8. 没有提交跨国公司报表 (CbCR) 大型跨国公司如果没有呈交这类报表: 想要上诉怎么办? 如果你觉得被罚不合理: 总结:别因小失大! 报税不是选择,而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只要你准时报税、资料准确,就不用怕!如果不确定自己的税务状况,也可以找会计师或税务顾问协助。 📌 资料来源: LHDN 官方网站:https://www.hasil.gov.my/en/individual/others/offences/ 想了解更多关于开公司的事宜?怎样开公司?开公司要注意什么?欢迎你报名参加我们的线上分享会! 欲知更多详情, 请Whatsapp给我们吧! WhatsApp: 018-7678055

公司章程与股东协议

在成立公司时,公司章程和股东协议是两个常被提及的文件。这两者在公司治理中扮演不同角色,理解它们的区别对创业者和股东至关重要。本文将探讨公司章程和股东协议的定义、功能、差异,以及它们在公司运作中的实际应用。 什么是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公司注册时必须提交的法律文件。它是公司内部管理的核心规则,概述了公司、股东和董事之间的关系。根据《2016年马来西亚公司法》,所有公司必须制定章程。 公司章程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公司章程的特点: 公司章程为公司提供法律框架,确保其运作符合法规要求。 什么是股东协议? 股东协议是股东之间自愿签订的私人合同,旨在规范股东的权利、义务和公司特定事务的管理。它通常用于补充公司章程,处理股东之间的具体安排。 股东协议可能涵盖以下内容: 股东协议的特点: 股东协议为股东提供额外的保护,尤其在涉及复杂关系或敏感事项时。 公司章程与股东协议的区别 虽然公司章程和股东协议都与公司治理相关,但它们在目的、范围和法律效应上存在显著差异。以下是它们的主要区别: 方面 公司章程 股东协议 目的 规范公司整体运作及内部管理 规范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和特定安排 法律要求 强制性,需向SSM提交 自愿性,无需提交官方机构 公开性 公开文件,公众可查阅 私人文件,仅限签约股东知晓 约束对象 对公司、所有股东和董事有约束力 仅对签约股东有约束力 修改程序 需特别决议(75%股东同意)并向SSM备案 需签约股东协商同意 灵活性 受法律限制,条款较为固定 可自由定制,灵活性高 公司章程与股东协议的实际应用 1. 公司章程: 2. 股东协议: 两者如何互补: 公司章程和股东协议可以共同使用,以确保公司治理的全面性。例如: 例如,若公司章程规定股份可自由转让,股东协议可加入优先购买权条款,限制股份出售给外部人士。这种组合 搭配使用可以确保公司治理的稳定性和股东关系的和谐。 为什么需要这两份文件? 对于初创公司或合资企业,股东协议尤为重要,因为它可以: 如何选择? 建议在制定这两份文件时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它们内容协调一致,符合公司和股东的需求。 结论 公司章程和股东协议在公司治理中各有其重要性。章程是公司的法律基础,确保合规性和透明度;股东协议则是股东之间的私人约定,提供灵活性和保护。两者结合使用,可以为公司和股东提供全面的治理框架,减少冲突并促进业务成功。 无论是新创公司还是成熟企业,了解这两份文件的区别并妥善运用它们,都是迈向成功的重要一步。如需进一步建议,请咨询专业律师或公司秘书以获取定制化指导。 想了解更多关于开公司的事宜?怎样开公司?开公司要注意什么?欢迎你报名参加我们的线上分享会! 欲知更多详情, 请Whatsapp给我们吧! WhatsApp: 018-7678055

马来西亚员工的有薪病假

马来西亚员工的有薪病假:法律权益与解析 在马来西亚,有薪病假是员工的重要劳动权益之一,受《1955年雇佣法令》(Employment Act 1955)第60F条的保护。这项法律为符合条件的员工提供了因病休假时的经济保障,主要适用于西马、沙巴和砂拉越的月薪低于特定门槛(截至2023年为2,000令吉)的非管理类员工。本文将详细探讨有薪病假的法定规定、享受条件,以及是否需要按比例分配的常见疑问。 有薪病假的法定天数根据《雇佣法令》第60F(1)条,员工每年可享受的有薪病假天数取决于在同一雇主下的服务年限,具体如下: ◽ 服务不满2年:每年14天; ◽ 服务满2年至不满5年:每年18天; ◽ 服务5年及以上:每年22天。 此外,第60F(1)(a)条规定,若员工因病需要住院治疗,每年最多可额外享有60天的有薪住院假(hospitalisation leave),与普通病假分开计算。普通病假与住院假的总天数上限为60天,除非由注册医疗从业者或牙医提供证明,表明需要更长的休养时间。这些天数是法定的最低要求,雇主可通过公司政策提供更优厚的福利。 享受有薪病假的条件要合法享受有薪病假,员工需遵守第60F(2)条的要求: 雇主有义务支付病假期间的全额工资,且不得因员工使用病假而进行惩罚。但若怀疑病假真实性,雇主可要求员工接受公司指定医生的检查。 病假是否需要按比例分配?一个常见问题是:如果员工工作不满一年(例如仅3个月),有薪病假天数是否需要按比例分配(prorated)?根据《雇佣法令》第60F条,答案是否定的。法律未明确要求病假按工作月份比例计算,这与年假(第60E条,需按比例分配)不同。病假是基于服务年限的固定权益,即使员工入职时间不足一年,仍可享有完整的法定病假天数。 例如,一名2025年1月1日入职的员工,到3月31日仅工作3个月。若其服务年限不满2年,生病时仍可享受完整的14天有薪病假,而无需按比例缩减为3.5天。这一设计确保员工在入职初期也能获得健康保障。试用期员工同样适用此权益,除非公司合同明确限制。 法律与实际应用的平衡尽管《雇佣法令》第60F条为员工提供了清晰保障,但在实际中仍有一些注意事项: 近年来,如新冠疫情期间,一些企业主动增加病假天数或提供隔离津贴,反映了对员工健康保障的更高关注。 结论 根据马来西亚《1955年雇佣法令》第60F条,员工的有薪病假天数由服务年限决定:14天(不满2年)、18天(2至5年)或22天(5年以上),加上可能的60天住院假。病假无需按比例分配,即使员工只工作3个月,也可享有完整的14天权益(若服务不满2年)。建议员工和雇主仔细查阅雇佣合同或公司政策,并在必要时咨询劳工部门(如 Jabatan Tenaga Kerja),以确保权益落实并平衡双方需求。这一制度不仅保障了员工的健康,也体现了马来西亚劳动法对劳动者的关怀。 想了解更多关于开公司的事宜?怎样开公司?开公司要注意什么?欢迎你报名参加我们的线上分享会! 欲知更多详情, 请Whatsapp给我们吧! WhatsApp: 018-7678055

马来西亚带薪年假:8天还是14天?

在马来西亚,员工的年假权益主要受1955年《1955年雇佣法令》(Employment Act 1955)规范,该法令适用于半岛马来西亚(西马)和纳闽(Labuan)的工人,尤其是月薪低于特定门槛(目前为 RM4,000)或从事体力劳动的员工。然而,许多雇主无论员工薪资如何,都会将类似福利扩展到所有员工。带薪年假(Annual Leave)天数取决于员工在同一雇主下连续服务的时间长短,以下是具体分配: 关键要点 Annual Leave门槛的变化根据2022年《雇佣(第一附表修正)法令》,自2023年1月1日起,《雇佣法令》的适用范围已从原本月薪 RM2,000 以下的员工,扩展至涵盖所有员工,无论薪资多少。然而,某些特定福(如加班费、休息日或公共假期工作的薪资、解雇赔偿)仅适用于月薪 RM4,000 以下的员工或体力劳动者。这一变化并不直接影响 Annual Leave 天数,而是扩大了法令的保护范围。 兼职员工的Annual Leave如何计算? 兼职员工也有权享受 Annual Leave,但天数需根据其工作时间与全职员工的比例进行调整。例如,若全职员工每周工作5天(必须做满48小时),享有8天 Annual Leave,而一名兼职员工每周只工作2天(即40%的工作时间),其 Annual Leave为: 若兼职员工服务时间少于12个月,Annual Leave 还需再按工作月份进一步按比例计算。例如,工作2个月的兼职员工,可能只享有0.5天(3 ÷ 12 × 2),具体取决于雇主是否舍入。 服务少于3个月能否按比例计算? 根据《雇佣法令》,年假是按年度累积的,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服务少于1年的员工必须享有按比例 Annual Leave。然而,惯例上,若员工至少工作1个月,离职时通常有权获得按比例计算的 Annual Leave。例如: 对于公司政策,如果手册或合同明确规定 Annual Leave 可按比例分配,则即使员工工作少于3个月,也可以依法或依约计算。 8天还是14天? 回到标题的问题,Annual Leave 是8天还是14天(或更多),取决于你的服务年限和公司政策: 例如,一名新加入科技公司的员工可能直接享有15天 Annual Leave,而在传统行业服务5年的员工则可能达到16天甚至更高(若公司允许结转未用假期)。因此,具体天数因人而异,建议查看你的雇佣合同或咨询人力资源部门。 结论 马来西亚的年假制度既有法定底线,也有灵活的企业惯例。对于普通员工来说,8天是起步,但随着服务年限增加或公司福利提升,14天甚至更多并非遥不可及。你所在的公司提供多少天 Annual Leave?欢迎分享你的经验或疑问,让我们进一步探讨! 想了解更多关于开公司的事宜?怎样开公司?开公司要注意什么?欢迎你报名参加我们的线上分享会! 欲知更多详情, 请Whatsapp给我们吧! […]

一年Revenue少过RM500,000的商家;政府:电子发票延后至2026年1月才开跑!

一年Revenue少过RM500,000的商家;政府:电子发票延后至2026年1月才开跑! (2月21日讯)第二财政部长拿督斯里阿米尔韩查宣布,年营业额低于15万令吉的小商贩可豁免电子发票,惠及70多万名小商贩。 此外,为了让中小微型企业(MSME)有足够的准备时间,政府同意年营业额介于15万至50万令吉的微型及中小企业的电子发票实施阶段,推迟6个月至明年1月1日才落实。 他说:“政府也将提供6个月过渡期给这群体商家,以帮助逾24万家微型及中小企业。” 年营收超过50万令吉的公司,将在今年7月1日开始落实电子发票。 年营收介于2500万至1亿令吉的公司,已在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电子发票。 至于年营收超过1亿令吉的公司,已在去年8月1日开始实施电子发票。 自电子发票开跑以来,2万5173家公司使用了电子发票系统,共开具了1.813亿张电子发票。 拿督斯里阿米尔韩查补充说,虽然提供了弹性,但政府仍鼓励小商贩参与电子发票计划,以符合国家商业数字化的愿望。 “电子发票可以帮助中小企业更有条理地记录销售、采购及保存文件,进而提升运营效率。” 一年营业额低于RM15万的公司:豁免电子发票 一年营业额RM15万至RM50万的公司:1/1/2026开始落实电子发票 一年营业额超过RM 50万的公司:1/7/2025开始落实电子发票 查阅原文 想了解更多关于开公司的事宜?怎样开公司?开公司要注意什么?欢迎你报名参加我们的线上分享会!

最低薪资增至 RM1,700

2025年最低薪资已公布,并将分两个阶段生效: 第一阶段:2025年02月01日 最低月薪 RM1,700 适用于以下雇主: 第二阶段:2025年08月01日 最低月薪 RM1,700 将适用于所有雇主,无论员工人数多少。 作为雇主,这对您有何影响? 此要求适用于马来西亚的所有雇主。 如果您属于上述第一阶段的类别,则需要确保以下事项已经落实: 1. 审核所有员工的薪资 确保每位员工的最低薪资至少为 RM1,700。 2. 按日新或小时薪支付的员工 必须确保日新或小时薪的标准可根据月薪 RM1,700计算。 3. 按计件制、吨位、任务、旅程或佣金支付薪资的员工 如果您的员工未按基本工资支付,而是基于上述方式支付薪资,则月薪不得低于当前最低月薪 RM1,700. 按月工资率、日工资率和小时工资率分列的最低工资率如下: 2025 年最低工资令是确保全马员工公平薪酬的积极转变。通过逐步实施RM1,700的标准最低工资,该法令在鼓励各行业公平发展的同时,也为员工提供了更好的经济保障。 我们鼓励雇主审查和调整其薪酬结构,以符合新规定,确保在两个阶段生效时平稳过渡。这项政策不仅保障了员工的权利,还有助于未来经济的更加平衡和可持续发展。 公平的工资对每个人都有好处,包括企业、员工和整个国家。 想了解更多关于开公司的事宜?怎样开公司?开公司要注意什么?欢迎你报名参加我们的线上分享会! 欲知更多详情, 请Whatsapp给我们吧!WhatsApp: 018-7678055

老板被判坐牢加鞭刑?!陰功🐷

CBT – Criminal Breach of Trust 最近,我参加了一场法庭听证会。一位公司董事因为刑事法典第409条 ( Panel Code Malaysia)被起诉。他可能面临至少2年监禁、强制鞭刑,还有巨额罚款。 身为公司董事的你,滥用公司对你的信任时,需要承担的严重后果。 什么是第409条? 作为公司董事 “Company Director”,你是否清楚**滥用信托责任(CBT)**的严重性? 你的位置意味着公司对你寄予了很大的信任和责任。如果你违反了第409条,后果将会是很严重的。法律对董事的要求更高,因为你的决定不但会影响公司,还可能对股东和公众造成损害。 法律规定 第408条:适用于普通职员、财务人员,或其他协助管理公司资产的员工。如果他们滥用信托责任,可能面临: 第409条:专门针对公司董事、公务员或其他代理人。这条法律更严格,处罚包括: 为什么董事需要承担更高的责任? 董事是公司的“代理人”,负责管理公司的资产,为股东的利益做决策。你拥有很大的权力,但也背负着很大的信任。一旦滥用这种信任,后果会非常严重,比如公司破产、股东蒙受损失,甚至对公众造成负面影响。因此,法律对董事的处罚比普通职员更为严厉。 你可能听说过SRC国际案👀 Section 409 案例分析1:Najib和SRC国际案(2020 年) 第409条的一个高调案例是 SRC 国际案。前首相 Najib Razak 因为挪用公共资金被控违反第409条,最终面临重罚。这是一个提醒——任何滥用信托责任的人,都会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 资料来源: https://theedgemalaysia.com/article/wideranging-and-robust-judgment?utm_source=bossboleh 案例分析2:Fashion Valet (2024) Vivy和Fadza是FashionValet(由Khazanah和PNB资助)的共同创办人,他们被控违反马来西亚刑事法典第409条,滥用RM8 million,在未经董事会批准的情况下,将款项转移到他们的私人公司 30 Maple Sdn Bhd。 资料来源:https://www.malaymail.com/news/malaysia/2024/12/05/fashionvalet-founder-vivy-yusof-and-husband-fadzarudin-plead-not-guilty-to-rm8m-cbt-charges/158922?utm=bossboleh 案例分析3:会计楼Gxx合伙人挪用巨额资金(2022 -2023年) 会计楼合伙人因涉嫌挪用客户资金 RM2.38 million 被控违反马来西亚刑事法典第409条。他否认所有指控,并获得保释。 资料来源: https://theedgemalaysia.com/node/659956?utm=bossboleh Section 4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