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实用指南(马来西亚 2025)

你是否是马来西亚 Sdn Bhd(私人有限公司) 的股东,并正在考虑是否可以合法罢免一名董事
也许你正面对公司内部纠纷、董事长期不活跃,或计划重组董事会结构。

这篇由 Boss Boleh 提供的指南,将清楚说明 董事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被罢免、如何操作,包括:


✅ 股东可以在马来西亚罢免董事吗?

可以。

根据《公司法 2016》第206(1)条文,公司董事可通过**普通决议(Ordinary Resolution)**被股东罢免 ——
即使该董事是终身委任,或有合约在身。

👉 普通决议 = 超过 50% 出席并投票的股东同意

这意味着:
如果你持有 51% 股权,只要依法完成程序,你就有权罢免董事


✅ 什么时候需要召开特别股东大会(EGM)?

在以下情况下,公司需要召开 特别股东大会(Extraordinary General Meeting, EGM)

召开 EGM 能确保股东可及时讨论并通过决议,让公司在不必要拖延的情况下继续运作。

📌 重要提醒(Section 297):
私人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或任何一名股东,皆可提出书面决议(Written Resolution)
但书面决议不得用于罢免董事或审计师。

✅ 罢免董事的合规步骤(马来西亚 Sdn Bhd)

Boss Boleh 建议遵循以下合法程序:

步骤行动法律依据
1️⃣至少持有 10% 股权的股东,向董事会及公司秘书提交书面请求《公司法》第310(b)条
2️⃣发出特别通知(Special Notice)(EGM 前至少 28 天)第206(3)条
3️⃣董事会召开董事会议,确定 EGM 日期,并授权公司秘书发出 EGM 通知
4️⃣EGM 通知须在会议前 至少 14 个清楚日送达股东、董事及审计师第207条(保障被罢免董事的申辩权)
5️⃣股东在 EGM 上对普通决议进行投票简单多数(51%)通过
6️⃣若通过,公司秘书须在 14 天内向 SSM 提交第58条通知

⚖ 如果我持有 51% 股权,会发生什么?

问题答案
我可以罢免董事吗?✅ 可以(通过普通决议)
一定要等 AGM 吗?❌ 不需要,可随时召开 EGM
需要 75% 吗?❌ 不需要,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
董事可以反对吗?✅ 可以依法作出书面或口头陈述
是否需要向 SSM 申报?✅ 是,14 天内(第58条)

⚠ 法律风险与罚款

常见错误风险
❌ 未发出特别通知🔴 罢免可能无效(第206(3)条)
❌ 未向 SSM 更新资料🔴 最高可罚 RM50,000(第58(3)条)
❌ 未给予董事公平申辩机会🟠 被罢免董事可能提出法律挑战

🧾 Boss Boleh 总结

情况建议行动
你持有 51% 股权✅ 可通过 EGM 罢免董事
需要紧急处理✅ 立即发出 28 天特别通知并召开 EGM
不确定法律程序🟢 交由 Boss Boleh 全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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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符合《公司法 2016》的合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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