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 RM10,000 电子发票(e-Invoice)规定完整指南(2026)

任何单笔交易金额达到 RM10,000 或以上,都必须开立一张独立(Individual)的电子发票(e-Invoice),并有 LHDN(内陆税收局)验证,不能纳入每月 Consolidated e-Invoice(汇总电子发票)。 这项规定已于 2026年1月1日正式生效,适用于所有已进入电子发票实施阶段(Phase 1-4)的企业,即使目前处于 Phase 4 宽限期(Relaxation Period),也不会豁免这项规定。 本指南将带你了解: 什么是 RM10,000 电子发票规定? 规定非常简单: 任何单交易金额达到 RM10,000 或以上,都必须开立一张独立电子发票(Individual e-Invoice)。 ❌ 不能:纳入 Consolidated e-Invoice(汇总电子发票) ✅ 必须:单独提交给 LHDN 验证 适用于哪些交易? 无论是: 只要属于已实施电子发票的企业,都必须遵守。 生效日期 正式生效:2026 年 1月 1日 依据:e-Invoice Specific Guideline v4.6(5 January 2026) 简单来说 Consolidated e-Invoice 仍然可以使用,但只适用于金额较小的交易。 一旦:单笔交易达到 RM10,000 就必须: 哪些交易受影响? 重点:看的是“单笔交易金额”,不是累计金额。 ❌ 不是:同一个客户一个月总共消费多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