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可以罢免公司董事吗?马来西亚 Sdn Bhd 股东必读 

你是否曾经遇过以下情况?  ❓ 董事长期不参与公司事务? ❓ 出现股东与董事之间的矛盾? ❓ 想换掉现有的董事,安排更合适的管理层?  你可能会问:  “我可以罢免董事吗?我持有 51% 股份就足够了吗?”  ✅ 答案是可以 —— 只要你依照法律程序来进行。  ✅ 根据 Companies Act 2016 的法律规定  根据 第 206(1) 条文:  “董事可通过普通决议(ordinary resolution)予以罢免,即使该董事是终身任命或合约指定。”  ✅ 所以,只要你持有 超过 50% 的表决权,在股东大会中通过普通决议,即可合法罢免董事。  ❗为什么需要召开 EGM(股东特别大会)?  如果你不想等 AGM(年度股东大会),或者情况紧急,以下情况适合召开 EGM:  📌 EGM 是股东合法进行特别决策(如罢免董事)的正式会议程序,需依法召开。  ✅ 罢免董事的完整流程(通过 EGM)  步骤 行动 法律依据 1️⃣ 检查公司章程(Constitution) 是否有对董事罢免的特别条款  2️⃣ 发出 特别通知(Special Notice) – 至少 28 天前  […]

谁不符合资格成为公司董事?

Click here to read the English version 点击此处阅读英文版本 在开设公司之前,必须事先了解成为公司董事的资格和取消资格的情况。除此以外,马来西亚公司的董事必须按照其职责行事,以避免违反公司法和犯下刑事罪行。这篇文章概括了成为董事的资格、取消资格、辞职和罢免的情况。 董事的定义 在进入到今天的主题前,我们先聊聊什么是公司董事。 2016年《公司法》第2条将 “董事 “定义为任何担任 “公司董事 “职位的人,无论其名称如何,并包括公司大多数董事习惯于按照其董事或指示行事的人,作为替补或替代董事。与1965年《公司法》第4条中以前的定义相比,新定义降低了董事职位的门槛。它现在只要求大多数董事而不是整个董事会都遵循的指示。 谁没资格成为董事? 从上面的图片进一步阐述,一个人在以下情况下也没有资格成为公司的董事:- **禁止期为5年,从他/她被定罪那天起计算,如果他/她被判处监禁,则从他/她出狱之日起计算5年。然而,经法院批准,他/她可以重新被任命或担任董事职务。 根据《1965年公司法》,公司注册官必须满足上述所有3项要求,而根据《2016年公司法》,公司注册官只需证明其中一项。   董事的辞职、休假或死亡  2016年《公司法》将1965年《公司法》附表四下的A表第72条编入一条规定。第208(1)条规定,如果担任公司董事的人出现以下情况,该职位应被撤销:-   有些时候,董事会可能会拒绝辞呈,因为辞职的董事是:- 点击这里以了解更多。 想了解更多关于开公司的事宜?怎样开公司?开公司要注意什么?欢迎你报名参加我们的线上分享会! 欲知更多详情, 请Whatsapp给我们吧! @018-767 8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