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马来西亚申请就业准证的条件

在当今社会,我们可能会由于各种原因在不同的国家工作,然而这并不令人惊讶。对于计划在马来西亚工作的外国人来说,他们想到的第一个问题可能是:”在马来西亚合法工作的话,是否需要申请任何许可证?”。这个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你必须为自己和家人申请就业证和家属准证。基本上,就业准证,也被称为工作签证是能够让外国居民(通常是经理、管理人员和熟练的专业人士)在马来西亚合法生活和工作的准证。另一方面,家属准证允许外国人的家庭成员也在马来西亚居住,尽管家属准证持有人通常被禁止在马来西亚工作或创造收入。  关于就业准证的注意事项  外籍人士只允许为就业证上注明的公司工作。如果持有者更换了雇主,则需要重新申请新的就业证。马来西亚公司严格的法律规定限制了一个人可以雇用的外籍人士的数量。因此,雇主必须向政府证明其计划雇用的外籍人士是不可或缺的,而且他们的职位不能由当地人随意填补。计划申请就业准证的公司必须做到确保自己是符合资格的。申请标准列举如下:  Table 1: 股本要求  股本  缴足资本  100% 本地拥有  RM 250,000  合资企业 (最低外资股本是30%)  RM 350,000  100% 外商独资  RM 500,000  外商独资公司 (外资股本51%以上) 经营批发,零售和贸易 (WRT) 行业 (必须提交有效WRT许可证(如适用))。 有关WRT许可证申请指南,请参阅内贸和消费者事务部。 OR 外商独资公司 (外资股本51%以上) 经营非管制服务的子行业必须就国内贸易和消费者事务部服务业部门的申请指南申请批准。  RM 1,000,000  外籍人士 / 知识 / 熟练工人申请就业准证的资格标准  申请外派职位的最低要求如下:  如果外籍人士仅作为股东行事,则有以下要求:  Table 2: 就业准证 (EP) 类型  EP类型  叙述  附加资料  EP类别I  申请者必须每月赚取至少10,000令吉的最低薪水,以及拥有至少5年及以上的雇佣合约。  这类EP通常是针对关键职位,如首席执行官、首席运营官、总经理、高级合伙人等。  EP 类别II  申请人必须每月赚取至少5,000令吉至9,999令吉的薪水,以及拥有至少2年的雇用合约。  这类EP通常用于管理和专业职位,如经理、讲师、主任、建筑师等。  EP 类别III  […]

吉隆坡市政局(DBKL)关闭597家外国人经营的营业场所 

吉隆坡市政局(DBKL)根据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第 101 (1) (v) 条令下关闭了597家外国贸易商。该命令于 2020 年 7 月 20 日生效,禁止外国人申请多达二十种不同类型的企业许可证,其中包括大卖场、超级市场、迷你超市、杂货店、24小时便利店和其他类型的企业(请参阅下面的完整列表)。  已注销的二十类企业 有两种类型的许可证,场所执照和营业执照,由贸易、商业和工业(吉隆坡联邦直辖区)2016细则 (UUK20) 以及小贩和食品安置(吉隆坡联邦地区)2016细则 (UUK22) 管理。  a. UUK22 -营业执照类别 b. UUK20 -场所许可类别  ——————————————————————————————————————–  想了解更多关于开公司的事宜?怎样开公司?开公司要注意什么?欢迎你报名参加我们的线上分享会! 欲知更多详情, 请Whatsapp给我们吧!WhatsApp: 018-7678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