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医疗服务 SST 指南——每位医生与私人医疗机构都必须了解的重要事项

自 2025 年 7 月 1 日 起,马来西亚私人医疗服务正式纳入服务税(SST)征税范围。不过,实际规定并没有许多医生想象中那么复杂: ✅ SST 只适用于非马来西亚公民(外国病患)✅ 只有当医疗机构收入超过 RM1,500,000 时才需要注册 以下将教你以简单易懂的方式说明: 🚨最重要的一项规定 私人医疗服务的 SST: 只针对非马来西亚(Non- Citizen)公民征收。 所有马来西亚公民接受的医疗服务均获豁免 SST,包括: 换句话说:如果你的病人是马来西亚公民,你无需向他们征收 SST。 谁属于 ❪非公民(Non-Citizen)❫? 根据 SST《私人医疗服务指南》,非公民包括: 虽然永久居民(PR)长期居住在马来西亚,但在法律上并非马来西亚公民,因此 SST 仍视其为「非公民」。 身份 马来西亚公民 SST 是否视为非公民 MyKad 持有人 是 否 MyPR 永久居民 否 是 外国护照持有人 否 是 MyKAS 持有人 否 是 因此:若私人医疗或诊所为 MyPR 持有人提供医疗服务,相关服务将被视为提供给非公民,并须遵守SST规定。 📖 SST […]

FATF 高风险与受监控国家清单:大马企业家开公司前必看 (2026 年最新版)

什么是 FATF?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是全球反洗钱与反恐融资的最高监管机构。每年三次(2月、6月、10月)发布两份重要清单。根据马来西亚《2001年反洗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AMLA)》,所有受监管机构,包括公司秘书、银行、会计师与律师事务所,都必须密切关注这两份清单。 马来西亚国家银行(BNM)依据 AMLA 第 83 条向受监管机构发布相关声明。简而言之:当您要在马来西亚成立公司时,公司秘书有法定义务检查您本人、合作伙伴、股东或资金是否与上述清单中的国家存在关联。 项目 🔴 黑名单(高风险 — 呼吁采取行动) 🟡 灰名单(加强监控) 严重程度 反洗钱/反恐融资体制存在严重战略性缺陷 存在战略性缺陷,但已承诺整改 FATF 要求的行动 采取反制措施(伊朗、朝鲜)或风险相称的加强尽调(缅甸) 执行加强尽职调查 “Enhanced Due Dilidence” (EDD) 对开公司的影响 原则上拒绝;如有特殊原因须经合规高层审批 可有条件办理 — 须核实“Ultimate Beneficial Owner” (UBO)、资金来源与商业理由 FATF 黑名单(截至 2026 年 6 月 19 日) 目前共 3 个国家被列为高风险司法管辖区: 这意味着什么?若您拟设立的马来西亚公司,其董事、股东、(UBO)或资金来源与上述三国有关联,注册流程将极难推进,除非取得监管特别许可。 FATF 灰名单(截至 2026 年 6 月 19 日) 目前共 […]

公司重组(restructure)=可以随便解雇员工?小心说完法庭见!

从 “公司接下来会有一些重组调整。” 到”由于公司重组,你的岗位将被取消。。。。。“ 这是合理的吗? 那一刻,他才发现——原来所谓的”重组“影响的,可能比想象中更大。 很多公司认为:只要公司业务不好,或者要提升效率,就可以进行重组。 ⚠️但在法律角度,“公司可以重组”但不等于重组“可以随意裁员“。 真正关键的是以下几个问题: ❓公司是否真的有真实的裁员原因?❓公司是否已研究过任何替代解决方案?是否有提供合理的替代岗位(Alternative Position)?❓选择被裁员的过程,是否公平与客观,并遵循外籍员工优先离职以及后进先出(LIFO)的原则?❓是否已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员工相应的通知期与赔偿补偿? 如果你没有认真思考进行重组的理由和程序,被裁员的员工可能会主张这是一种不公平解雇。 我们一般认为”不公平解雇“必须是由公司解雇员工合约所引起的,但实际上不公平解雇也可能源于以下情况: 如果公司重组需要有人离职,可以走协议离职吗? 答案是:可以,但必须是”真正自愿“的协议离职。 当公司因为 restructuring 需要减少人手时,除了直接 redundancy,很多公司也会考虑: 协议离职(Mutual Separation Scheme, MSS) 简单来说就是: 公司提出一个离职方案,员工在同意的情况下,双方签署协议后结束雇佣关系。 这种方式如果处理得好,通常比直接裁员更安全,也更容易被员工接受。 🚀 欢迎加入我们的 WhatsApp 群组,抢先掌握独家商业趋势与第一手资讯!👇 加入中文群组 加入英文群组 想去了解更多关于开公司的事宜?怎样开公司?开公司要注意什么?欢迎你报名参加我们的线上分享会! 欲知更多详情, 请Whatsapp给我们吧! WhatsApp: 018-7678055

LHDN e-Ansuran:线上分期缴纳所得税

如果你在 Lembaga Hasil Dalam Negeri Malaysia(LHDN)仍有未清的所得税余额或欠税?好消息!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现在可以通过 MyTax portal 的 e-Ansuran 系统,在线申请以分期方式缴清未偿还的所得税。 e-Ansuran 由 LHDN 推出,让纳税人无需亲临税务局分行,即可完成初步申请,更轻松管理未缴税款。 什么是 e-Ansuran? e-Ansuran 是一个在线分期申请系统,允许纳税人申请将未缴清的所得税余额或欠税分期偿还。 申请可通过 MyTax 官方平台进行,流程更简化,具备以下特点: 谁可以申请? 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可申请 e-Ansuran: 重要事项须知 申请前请注意以下事项: 如何申请 e-Ansuran? 你可以通过 MyTax 平台,按照以下步骤申请: 为什么这对纳税人很重要? e-Ansuran 为纳税人提供更灵活、便捷的缴税方式,尤其适合无法一次性清还全部欠款的人士。通过分期付款,纳税人可以符合 LHDN 规定的前提下,更好地管理现金流。 如果目前有未清的所得税,e-Ansuran 能帮助你以更可负担的方式逐步偿还。不过,纳税人应确保了解还款时间表,并遵守已批准的分期条款,以避免进一步的税务问题。 需要协助审查公司税务合规事项?Boss Boleh 随时为你提供专业协助。 资料来源: LHDN 通过 MyTax 发布的 e-Ansuran 信息(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

老板注意:付 Agent 佣金忘了扣 2%?可能被罚款 + 费用不能扣税!

在企业经营过程中,支付 Agent 佣金是非常常见的操作,尤其是涉及销售代理、介绍客户或业务推广时。 但很多老板不知道的是——一笔看似普通的佣金支付,如果处理不当,可能直接引发税务风险。 CP58 里需填写2%预扣税 谁需要被扣2%预扣税? 支付方:任何支付佣金或奖励金的公司(Company) 接收方:马来西亚税务居民需要付2%预扣税(仅限获取佣金的个人包括代理商/经销商/分销商) 注意: 2% 预扣税的门栏 条件 1:看的是“去年”佣金的总额(总额需超过RM100,000) 条件 2:现金佣金+非现金福利(例如公司送的手机/奖励旅行等等) 例子:2025年拿了 RM80k 佣金 + RM30k 的欧洲旅行=RM110k 那么2026年的每一笔现金佣金都要被扣 2% 预扣税。 雇主没付2%预扣税会有什么后果? 2%预扣税会加重Agent的负担?! 2% 预扣税和 PCB 是一样的道理,它只是“预付”的概念; 报税时,2%预扣税可以用以抵消最终税额。 Agent 收取多家公司的佣金,2%怎么扣? 正确概念:RM100k 的门槛是按每一个支付佣金的公司分开计算,不需要合并计算。 2%预扣税缴付的截至日期 答案:截止日期为支付佣金后次月最后一天 🚀 欢迎加入我们的 WhatsApp 群组,抢先掌握独家商业趋势与第一手资讯!👇 加入中文群组 加入英文群组 想去了解更多关于开公司的事宜?怎样开公司?开公司要注意什么?欢迎你报名参加我们的线上分享会! 欲知更多详情, 请Whatsapp给我们吧! WhatsApp: 018-7678055

2025年马来西亚个人所得税减免攻略

每一年,纳税人都有机会通过合法的税务减免,大幅降低应缴税额。2025课税年,马来西亚政府再度扩大多项减免范围,涵盖医疗、教育、生活方式乃至电动车设备。只要提前了解、妥善规划,每位纳税人都有望节省数千令吉的税款。本文将逐一拆解各项主要减免项目,助你掌握省税先机。 一、个人基本减免 每位纳税人均可享有RM9,000的个人税务基本减免,这是报税的起点。若纳税人本身为残疾人士,则可额外获得RM7,000的附加减免,显示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怀。 在个人技能提升方面,通过受认证课程进行自我技能深造,可申报高达RM7,000的减免;而参与受认证的自我技能提升短课程,则可额外申报RM2,000,鼓励国民持续进修。 二、父母、祖父母与配偶减免 家庭支出同样可获税务减免的认可。为父母或祖父母支付的医疗费用(涵盖治疗、牙科、看护、体检及疫苗接种),可申报高达RM8,000。 配偶或赡养费方面,可申报RM4,000。若配偶本身为残疾人士,则在夫妻减免之外,还可额外申报RM6,000的特别减免,充分体现对残障家庭的支持。 三、房贷减免——首次置业者的福音 首次购置房产的纳税人可享有房贷利息减免。根据房价高低,减免金额有所差异: 此项减免旨在减轻年轻一代的置业压力,帮助首购族更从容地迈出置业第一步。 四、医疗减免——涵盖范围大幅扩展 医疗减免是2025年度变动最为显著的板块之一,涵盖本人、伴侣及孩子。 值得特别注意的是,全面体检的减免范围今年起扩大至自检医疗设备及费用,纳税人在家自行进行的医疗检测同样可纳入申报范围。 五、优质生活减免——日常开支也能省税 生活方式减免(Lifestyle Relief)合并高达RM2,500,鼓励国民提升生活素质。以下日常开支均可纳入申报范围: 六、运动相关减免 政府积极推广全民运动,体育相关开支可申报高达RM1,000,且范围已扩大至包含父母的体育器材及活动费用,具体包括: 七、孩子相关减免——从托儿到大学全覆盖 为人父母者,可就子女教育与医疗享受多项减免: 建议有意为孩子储蓄教育金的家长,善用 SSPN(国家教育储蓄计划),既可享有最高RM8,000减免,又能为孩子的未来预早规划。 八、保险与法定缴款 保险保费及公积金缴款同样可获税务减免,协助纳税人在保障未来的同时减轻税务负担: 九、设备减免——绿色与无障碍兼顾 顺应绿色转型趋势,2025年度继续提供电动车充电设备减免,最高RM2,500,适用于安装、租赁、购买及租购等各种方式,鼓励更多家庭接轨电动车时代。 与此同时,为残疾人士、配偶、子女或父母购置的基础辅助工具,可申报最高RM6,000的减免,体现对不同需求家庭的全面支持。 每一项减免都是政府给予纳税人的善意回应。善用每一分减免,就是对自己财务健康最务实的负责。 总结:如何最大化税务减免? 面对如此丰富的减免项目,以下几点建议或许对你有所帮助: 2025年课税年的减免范围较以往更为全面,无论是首次置业者、有孩家庭、残疾人士照护者,还是积极投资健康与技能的个人,都能从中找到切合自身情况的减免项目。把握每一项合法减免,才是理智、负责任的纳税态度。 🚀 欢迎加入我们的 WhatsApp 群组,抢先掌握独家商业趋势与第一手资讯!👇 加入中文群组 加入英文群组 想去了解更多关于开公司的事宜?怎样开公司?开公司要注意什么?欢迎你报名参加我们的线上分享会! 欲知更多详情, 请Whatsapp给我们吧! WhatsApp: 018-7678055

买 iPhone 17 可以扣税吗?三种情境一次看懂

每次 Apple 推出新一代 iPhone,比如大家都在关注的 iPhone 17,除了性能和价格,很多人第一时间都会问同一个问题: 👉 买 iPhone 可以扣税吗? 答案是:可以,但前提是你必须符合税务规定。 并不是“买了就一定能扣”,而是要看用途、身份,以及申报方式。 下面整理了 3 种最常见的情境,清楚告诉你哪些能扣、哪些不能扣,避免报错税、被追税。 情境一:自用(Personal Use) 如果你是以个人名义购买 iPhone 17,而且是用来日常生活或学习用途,那么可以考虑申报—— ✅ 可申报项目 ⚠ 重要条件 ❌ 不可申报 📌重点提醒: Lifestyle Tax Relief 是“个人用途”减免,一旦涉及赚钱或公司使用,就不符合条件。 情境二:公司用途(Business Use) 如果 iPhone 17 是公司购买,用于员工工作或业务用途,那么就不走个人减免,而是走公司税务。 ✅ 可扣方式 ⚠ 注意事项 📌适合谁? 情景三:员工福利(Employee Benefit / BIK) 很多人不知道,其实公司送员工手机,在某些条件下是免税福利(Exempt BIK)。 ✅ 可以免税 & 扣税的情况 ✅ 其他可扣税项目(视情况) ❌ […]

马来西亚竞争法的基础:每位企业老板与公司董事都必须了解的重点

本文旨在为企业老板与公司董事提供马来西亚竞争法的基础认知,协助企业在合规的前提下做出正确的商业决策。 在竞争激烈的商业环境中,企业自然希望扩大营收、提升市场优势。然而,这些商业目标必须与竞争法的合规要求取得平衡。竞争法的存在,正是为了确保公平交易、维持市场竞争秩序,并打造一个公平的营商环境。从长远来看,公平竞争不仅保护消费者,也保障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2010年竞争法令》(Competition Act 2010, “本法令”)是马来西亚规范市场竞争的主要法律,由马来西亚竞争委员会(MyCC)负责执行,并对违规行为施加严厉的处罚。 竞争法的适用范围:哪些企业会受影响? 根据本法令第3条,本法令适用于: 重点提醒:凡是涉及商品或服务的生产、分销或供应,并以经济利益为目的的商业活动,无论是本地或海外交易,只要影响马来西亚市场,都可能受到本法令的监管。 两大核心禁止行为:企业“不能做什么”? 为了促进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及维护市场秩序,本法令主要禁止以下两类反竞争行为。 一、反竞争协议(第4条) 本法令禁止任何协议、安排或行为(不论是书面或口头),只要其目的或效果是实质性地阻碍、限制或扭曲马来西亚任何市场的竞争。 此类协议包括: 常见的违法横向行为(第4(2)条)包括: 常见的违法纵向行为包括: “显著性”测试与安全港机制 并非所有协议都会自动违法。即使协议不属于第4(2)条所列的情形,MyCC 仍会评估其是否对市场造成显著的反竞争影响。 若市场份额处于以下“安全港”范围内,通常较不容易被视为违法: 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第10条) 第10条针对在相关市场中拥有支配地位的企业,若其滥用该地位并损害市场竞争,即构成违法。 “市场支配地位”通常指企业拥有足够的市场力量,能够在不受竞争者、供应商或客户制约的情况下独立行事。 常见的滥用行为包括(第10(2)条): 重点提醒:拥有市场支配地位本身并不违法,但滥用该地位才是违法行为。 不适用的情况(豁免范围) 本法令不适用于以下活动: 违规后果:处罚有多严重? 若违反第4条或第10条,企业最高可被罚款相当于违规期间全球营业额的10%,并可能被要求停止违规行为或调整商业模式。 若涉及妨碍调查或不遵守 MyCC 指示,公司可被罚款最高 RM5,000,000,董事亦可能承担个人法律责任。 即将实施的新制度:并购管制框架 MyCC 于2022年提出并购管制制度,旨在防止可能严重削弱市场竞争的并购行为。该制度预计将在2025年提呈国会,一旦落实,将进一步加强 MyCC 的执法与调查权力。 企业合规重点总结 企业应定期检视自身合约与商业操作,特别是定价机制、市场分配及独家安排。即使是非正式或口头协议,也可能构成法律风险。 同时,企业应留意自身市场份额是否落在安全港范围内,并避免任何可能被视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以确保长期合规与稳健发展。 🚀 欢迎加入我们的社群群组,抢先掌握独家商业趋势与第一手资讯!👇 加入中文群组 加入英文群组 想去了解更多关于开公司的事宜?怎样开公司?开公司要注意什么?欢迎你报名参加我们的线上分享会! 欲知更多详情, 请Whatsapp给我们吧! WhatsApp: 018-7678055

员工是否可以撤回辞职? 

辞职在职场管理中是常见的情况,但如果处理不当,可能会引发误会、造成营运空档,甚至引起法律争议。  一般而言,辞职程序很简单:员工提交辞职信、履行通知期,然后离职。但麻烦往往出现在员工后来想要“撤回辞职”时。于是就产生了几个常见问题:  这篇文章将解释相关的法律原则,并为雇主与人力资源团队提供实务指导。  辞职何时生效? 这一法律原则早已在判例中获得确认。例如在 Syed Aman Syed Hassan v MARA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1993] 1 CLJ 228 一案中,法院重申:辞职一旦提出,员工不得单方面撤回。  这对雇主意味着什么?  如果员工已经辞职,后来改变主意想撤回,雇主在法律上没有义务接受这项撤回。  把该辞职视为“最终决定”,并不等同于解雇或不当终止雇佣关系。 不过,雇主可以基于公司立场或人事考量,酌情允许员工撤回辞职。双方也可以协商例如:  法院如何看待“撤回辞职”?  案例一:Rozainah Awang v Mahkamah Perusahaan Malaysia & Anor 该名员工先从自己的“永久职位”辞职,之后却主张自己在接受一份定期合约(fixed-term role)后,仍然是永久员工。法院驳回了她的主张。  法院认为,她的辞职是有效的,而一些非正式的安抚或口头表达,例如“不要担心(don’t worry)”,并不会推翻或否定她已经做出的辞职决定 案例二:Chong Kok Kean v Citibank Berhad & Anor  该名员工在面对客户投诉后选择辞职,随后尝试撤回辞职,但银行拒绝了他的请求。  高庭裁决:银行没有义务接受该撤回请求。换句话说,辞职依然有效,并不存在“被解雇”的情况。  综合这些案例,法院一贯的立场是:  辞职一旦提出,就不能由员工单方面撤回。  什么时候雇主不宜过度“死板”处理?  即使法律原则相当清晰,人资(HR)在处理撤回辞职的请求时,也不宜“一律拒绝、不作判断”。有些情况需要格外小心,例如:  在这些场景下,若雇主一味采取强硬立场、拒绝一切撤回要求,反而可能增加法律风险。  相反地,如果一名表现良好的员工是一时冲动、情绪化辞职,之后冷静下来真心想留下,雇主从营运与团队稳定角度出发,也可能有理由选择接受撤回。  重点在于:  雇主应仔细评估每个个案的具体情况,兼顾法律与实际营运层面的影响。  🚀 欢迎加入我们的社群群组,抢先掌握独家商业趋势与第一手资讯!👇 加入中文群组 加入英文群组 […]

⚠️ 2025年每位企业主必须知道的两项LHDN新规定

从2025课税年度开始,马来西亚内陆税收局(LHDN)对公司推出了两项新的主要合规要求。 是的,又有更多的表格和更多需的上传的资料… 但别担心,我们会帮你一一拆解。 因为在 Boss Boleh,我们在乎!我们为你简化流程,并且支持你。 在Form C中申报你的实益拥有人(BO) 从2025课税年度开始,公司必须在 Form C 的项目 G6 中申报实益拥有人(BO)信息。 什么是实益拥有人实益拥有人(BO)是最终拥有或控制公司的真实个人——不是代理,也不是代名人。 根据2016年公司法第56条,每家公司必须识别、维护并更新其BO资料,并通过e-BOS系统向SSM提交(自2024年4月起)。 现在,LHDN要你在提交Form C时提供同样的BO信息——以确保你的税务申报与SSM记录一致。 📋 在Form C(项目G6)中必须申报的内容 如果你的公司少于5名BO,列出所有人。如果超过5名,列出最具主导性的5位所有者。 请确保资料与你最新的SSM e-BOS提交一致——LHDN和SSM现在正在交叉核对数据。 LHDN(第32页):https://www.hasil.gov.my/media/forms/upload/form_02611f0e-14a9-4878-ba3c-715de631055b/4701785c-100f-483e-ac26-fac5321238a7/guidebook_c2025_2.pdf SSM: https://www.ssm.com.my/Pages/FAQ/FAQ-Beneficial-Ownership.aspx 为什么LHDN需要BO信息此举是为了提高透明度并打击洗钱、逃税和隐秘的所有权结构。LHDN、SSM和执法机构将共享数据,以识别谁真正控制马来西亚公司。 简而言之: “政府要知道谁才是真正的老板。”(The government wants to know who truly owns the business.) MITRS:Form C后新的线上提交要求 根据1967年所得税法第82B条,新规定要求公司在提交Form C后30天内,通过MITRS(MyTax综合税务申报系统)以电子方式上传支持文件。 通过MITRS必须上传的资料✅ 审计财务报表/董事报告✅ 税务计算✅ 资本折旧及收回表(如适用)✅ 激励计算(如适用) 文件必须是PDF格式(马来文或英文),每个纳税人、每个课税年度总大小不得超过20MB。 罚则如果你没通过MITRS提交,或上传的文件不完整: 罚款:RM2,000 – RM20,000 或监禁6个月(1967年所得税法第120(1)(d)条) 甚至财务报表缺一页都可被视为“不完整”。 […]